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关于开展武汉市2010年度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科研院所、大专院校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统计局(国统制〔2010〕129号文)和国家科技部(国科发计〔2010〕630号文)规定,按照科技部和湖北省科技厅的统一部署。武汉市科技局将组织实施2010年度综合科技统计年报的统计调查工作。
一、调查项目及调查表的种类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调查表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
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
1.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973计划)
2.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863计划)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国家科技支撑计划)
4.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星火计划)
5.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
二、统计调查范围
(一)独立科技机构及有关科技活动单位的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自然科学和技术领域、社会与人文科学领域) 调查表统计范围: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属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研究与开发机构和转制研究与开发机构。各级地方科学院所属非独立的研究所,由所在院统一填报。

2.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调查表统计范围:国务院各部门和有关单位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属的具有法人地位的国有独立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与转制的科技信息和文献机构。
3.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调查表统计范围:县各部门所属独立的研究与开发机构。
4.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的统计范围: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县本级财政科技经费,以及全省(包括省、地、县三级) 财政科技经费,不包括国务院各部门拨给地方的各类科技经费。

(三)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经科技部历年批准、2010年内实施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科技支撑计划项目、火炬计划国家级项目、星火计划国家级项目。根据科技部各计划主管部门提供的项目清单,由项目的第一承担单位填报。
(四)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
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表调查范围:经科技部批准、验收不满3年的973计划项目、863计划项目、国家科技支撑计划项目。
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调查表统计范围: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企事业单位(不包括政府部门属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
(五)统计软件下载网址:http://www.sts.org.cn/
(中国科技统计/统计业务/统计软件)
三、调查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以会议形式布置2010年度科技统计年报调查工作。
(一)会议安排

1.会议时间:拟定于2011年元月12日(星期三)上午9:00-12:00
2.会议地点:科技局16楼1610会议室
3.参会人员:
⑴科技局领导、发展计划处、统计中心人员若干名
⑵科研机构统计人员、区科技局统计人员、高校项目管理人员约180人左右
(二)会议议题
1.总结武汉市2010年科技统计工作;表彰2010年科技统计工作先进个人;

2.部署2011年科技统计工作;
3.开展科技统计调查培训。
四、数据采集流程
(一)实施2010年度科技统计年报和国家级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
按以下三个阶段进行:
1、培训和部署(2011年元月12日)
2、基层填报(2011年元月中旬——2月中旬)

3、收表、审核、汇总(2011年2月中旬——3月中旬)
(二)地方财政科技拨款年报实施
市科技局、各区科技局填报(2011年3月上旬)
(三)年报数据上报省科技厅汇总(2011年3月下旬)
五、数据报送
(一)报送时间
2011年2月21—28日:各类机构填报单位和R&D调查单位报送。

(二)报送材料
各类统计纸质调查表一式两份、电子版数据备份(U盘);改制及更名单位要提供有关文件、未报单位要提供原因说明、未报项目清单【包括项目(课题)名称、项目代码、计划编号、第一承担单位名称】

(三)报送方式
1.科技统计年报调查表报送武汉市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科技大厦15楼1509室);
2.973计划、863计划、科技支撑计划、星火计划、跟踪项目调查表分以下2种方式报送:
⑴由科研机构、高校、企业承担的上述各类国家级计划项目调查表和机构年报表一起报送武汉市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科技大厦15楼1509室);
⑵由市科技局农业处通知填报的星火计划项目的承担单位将报表直接报送农业处。

3.各区县属地方财政科技拨款调查表报送武汉市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科技大厦15楼1509室);
4.国务院各部门、中国科学院、省各部门所属在汉以及市各部门所属的研究与开发机构、信息文献机构及研究与发展(R&D)活动单位在上报我局的同时,请将调查表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四)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65692075 65692074
联 系 人: 潘晓梅 张梅红
传 真:65692078
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楼1509室
邮编:430023 Email:stavv@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