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07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和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08〕180号)要求,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技术领域和优先支持方向2008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要求,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重点支持电子与信息、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资源环境、航空航天、交通八大技术领域。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的新产品开发,优先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1.突出节能减排主题,重点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快重大环保节能新产品开发。2.重点支持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的重大科技成果产品开发、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开发、面向国际市场的高技术产品开发。3.重点支持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新产品开发。4.重点支持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新产品开发。5.重点支持有关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新产品开发。6.不支持范围:食品、保健品、饮料、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开发;军工配套产品开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开发。二、申报要求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无相关产权争议。3.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4.产品为国内首次开发成功,已有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5.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较高,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的性能。6.原则上一个企业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其它政策引导类计划;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立项资格。三、申报材料1.必备材料(1)项目申报表。(2)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5)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6)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2.辅助材料(1)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3)其他材料。如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用户意见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3.材料装订及要求各有关单位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08)》要求,认真填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申报表电子数据采用科技部提供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2008版)》(简称申报软件)申报项目。申报表必须用申报软件录入和打印(A4纸),申报软件打印的申报表具有水印标记,企业提交的纸质文件若无相关标记则视为无效。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四)的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勿用塑料夹子装订。每个项目的全套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和电子数据于2008年5月5日前报市科技局。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健 电话:65692139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5室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08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和国家软科学研究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08〕180号)要求,2008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技术领域和优先支持方向2008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将按照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要求,围绕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点领域,重点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重点支持电子与信息、生物技术与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新能源与高效节能、资源环境、航空航天、交通八大技术领域。重点支持以下方向的新产品开发,优先支持具有核心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自主创新产品。1.突出节能减排主题,重点支持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企业加快重大环保节能新产品开发。2.重点支持针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方式转变的重大科技成果产品开发、重大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产品开发、面向国际市场的高技术产品开发。3.重点支持资源环境、人口健康、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城镇化与城市发展等社会公益领域新产品开发。4.重点支持有利于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农村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新产品开发。5.重点支持有关重大自然灾害预测、应急和防治,灾后修复和重建等关系国计民生的新产品开发。6.不支持范围:食品、保健品、饮料、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开发;军工配套产品开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开发。二、申报要求1.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2.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无相关产权争议。3.产品创新程度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4.产品为国内首次开发成功,已有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5.项目产品技术水平较高,在国内处于先进水平,在同类产品中具有较高的性能。6.原则上一个企业当年度只能申报一项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从地方和部门同时申报新产品计划;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火炬计划、星火计划、中小企业创新基金等其它政策引导类计划;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次申报。凡发生以上情况者取消立项资格。三、申报材料1.必备材料(1)项目申报表。(2)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复印件)。(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4)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5)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6)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2.辅助材料(1)项目产业化前景分析。(2)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3)其他材料。如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用户意见报告、权威机构检测报告、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3.材料装订及要求各有关单位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08)》要求,认真填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申报表电子数据采用科技部提供的《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系统(2008版)》(简称申报软件)申报项目。申报表必须用申报软件录入和打印(A4纸),申报软件打印的申报表具有水印标记,企业提交的纸质文件若无相关标记则视为无效。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四)的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勿用塑料夹子装订。每个项目的全套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和电子数据于2008年5月5日前报市科技局。四、联系方式:联系人:陈健 电话:65692139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5室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二〇〇八年四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