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关于申报2012年度第一批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02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的意见》的文件精神,鼓励创新创业,推动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的建设和发展,现就2012年度第一批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类)项目申报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专项资金的支持对象为孵化器(含加速器,下同)管理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武汉市注册的法人单位; (二)近两年来在税务管理、财政管理等方面无不良记录;(三)孵化器场地建设基本完成,已经吸引若干科技企业入驻; (四)已纳入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备案管理范围并按要求挂牌。二、申请条件和要求 本次申报的项目主要包括孵化器建设补助项目和创建省、市级孵化器补助项目。 (一)孵化器建设补助项目。对新组建的孵化器,或扩建超过3000平方米的原孵化器的新增面积,按照其孵化面积15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级专项资金安排60%。需提供以下资料: 1、《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计划(补助奖励类)项目申报书》。 2、附件: (1)申请单位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 (2)孵化器组建或认定文件复印件及备案材料、孵化器挂牌照片。 (3)孵化场地证明材料(房屋所有权是孵化器管理机构的,需提供房产证,如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可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采取租赁、合作、托管等方式新建或扩建的孵化器,需提供房屋租赁合同或委托管理的协议,房屋出租方(委托方)的房产证复印件,如还没有办理房产证可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或规划部门核发的规划许可证)。 (4)在孵企业入孵协议,在孵企业名单,含注册资金、注册地址、入驻时间、经营范围、上年度产值、税收等。 (5)管理团队名册及有关人员资质证明。 (6)孵化器有关管理和运行制度。 (7)可提供的企业孵化服务功能的说明材料。 (8)其他证明材料。 (二)创建省、市级孵化器补助项目。对新列入的省、市级孵化器,由市级专项资金给予一次性30万元的补助。需提供以下资料:1、《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计划(补助奖励类)项目申报书》。 2、被批准列入省、市级孵化器的相关批文。三、申报说明 (一)申报渠道 申报单位登录武汉市科技局网站(www.whst.gov.cn),根据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进入市科技局网站上“科技服务中心”进行网上申报工作。(申请单位原进行过网上申报的,继续使用原用户姓名和用户密码;申请单位第一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在“科技服务中心”栏按要求完成网上单位注册并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申报)。申报系统注册成功后,请妥善保存登录名和密码,以便随时进入系统查看项目申报及合同签订、项目管理等情况。项目申报的入口在“科技服务中心”—“计划项目”—“往年项目管理”,详细网上申报须知见附件1。 (二)申报要求 1、申报单位请填写《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计划(补助奖励类)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并按要求提供相应的附件材料,如同时申报多项补助奖励,请按具体补助奖励类别分别申报。 2、本次项目实行网上申报。申报需登陆武汉市科技网站-科技信息服务中心,在线填写项目基本信息,并上传其他相关附件材料。 3、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须与网上申报材料一致,一式三份,经所在区(开发区)的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推荐意见并审核盖章后,于8月10日前报送至武汉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楼1612室)。 (三)申报咨询 1、信息中心受理网上申报网络技术方面的咨询。 联系电话:65692431 65692430 65692476 2、政策法规处负责项目申报内容方面的答疑。 联系人:郑雪 65692134 附件:1、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网上申报须知 2、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与发展专项计划(补助奖励类)项目申报书。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