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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作者:时间:2020-01-24

各园区办:

现将市发改委《关于申报2018年国家服务业引导资金的通知》转发给你们,按照通知要求,项目投资规模须在3000万以上,重点支持:(一)研发设计创意、检验检测认证、品牌和标准化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二)国家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区域及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三)服务创新,包括模式创新、业态创新、管理创新、产品创新和利用新技术推进服务业转型升级等公共服务平台。

申报要求:1.申报的项目符合引导资金年度使用方向和支持重点,处于市场化初期、公共服务特征明显;服务创新具有先进性,包括服务产品创新、模式创新和业态创新。2. 项目单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良好的经营业绩、规范的财务管理制度。3. 已履行必要的审批手续,主要包括项目核准、备案文件;项目用地的国有土地证书;购买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租赁房屋的,应提供房屋产权证及5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审查并出具意见。4.已开工或具备当年开工条件,项目建设的土地、规划、环评、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等基本条件已落实,一般能在2年内建设完成。5.具有自我发展能力和良好示范带动作用。

请园区办于2017年11月14日(周二)下班前,预报《**市州申请2018国家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建设项目汇总表》和项目简介电子版发送至492215306@qq.com。于2017年11月17日下班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一式三份以正式文件上报我局,同时报送电子版。各地申报项目的相关要素应与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上报的三年滚动投资计划数据衔接一致,项目库相关操作按照发改办投资[2015]3277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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