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东湖高新区有关受理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的补充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湖高新区2017年7月4日发布的《关于开展东湖开发区2017年第二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就受理第二批高企申报相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高新大道777号)二楼D26科创局窗口(周一到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联系人:曾梅027-67880305

二、申报材料报送人证明文件
申报企业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需一并提交报送人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企业自行报送申报材料,需出具正式介绍信(格式附后),并附报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服务机构代理报送申报材料,需出具正式委托代理书、服务机构承诺函(格式附后),并附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报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
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工作安排,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站受理第二批申报材料时间节点为8月4日。

四、注意事项
请申报企业注意以下事项,并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否则不予受理,具体如下:
(一)本年度认定申报工作,企业必须先在国家高企网上完成注册并确认激活后,才能凭系统注册号在省高企网申报。企业在国家高企网上只注册不申报,申报工作在省高企网上完成;
(二)所得税在东湖高新区申报的企业,高企申报材料“企业注册登记表”中,“行政区域”选择“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三)申报材料“企业注册登记表”中,“企业法人”和“联系人”及对应联系方式,要求进行区别填报。
五、东湖高新区咨询和联系方式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罗勇 027-67880523
曾梅 027-67880305
附件:1、介绍信
2、服务机构承诺函
3、委托代理书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7年7月24日
附件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报送人介绍信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男/女),身份证号:,系我单位正式员工。现委派该人员到你处正式报送(申报企业全称),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新申报/重新申报)申报材料。

请予以受理。
(介绍信有效期(30天以内)天)
(盖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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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在此粘贴报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请确保内容清晰 |
| 申报企业联系人姓名 |
| 手机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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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座机 |
| 传真 |
| 电子邮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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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代理服务机构承诺函
承诺函
受(申报企业)委托,(服务机构)代理负责该企业申报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相关文件汇总及报送工作。我公司承诺申报材料等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和提交资料均由(申报企业)提供,并承诺已告知(申报企业)正式提交认定机构的申报材料全部内容和相关资料,且并无额外调整或增减相关文件资料。我公司承诺申报材料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我公司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
(服务机构) (加盖公章)
年月日
附件3: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企业委托代理书
委托代理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现委托(服务机构)代理办理(申报企业) 申报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等相关文件汇总及报送工作。我公司知晓申报材料等相关文件的全部内容,有关内容和提交资料均准确、真实、合法、有效、无涉密信息,本企业愿为此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委托代理有效期(90天以内)天)
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报企业)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报送高企申报材料相关证明文件范本
http://img.wehdz.gov.cn/HIWCMwehdz/201707/201707240431045.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