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项目的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中国专利奖的有关要求以及省、市知识产权局相关文件精神,我办在全区范围内提前开展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推荐申报组织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中国专利奖设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中国专利金奖及中国专利优秀奖,从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专利金奖至多评出20项。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从外观设计专利中评选产生,本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至多评出5项。
二、推荐程序
请各企事业单位择优向我办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我办将根据中国专利奖推荐分配名额,经评审择优认定后向国家、省、市推荐参加第十九届中国专利奖评选工作。

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可直接向中国专利评审办公室推荐本专业领域内的发明专利项目,每个项目需由2名院士联名推荐。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直接向中国专利奖评审办公室自荐参评项目。
同专业领域的2名院士可共同推荐1项发明专利,国家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可自荐1项。(自荐参评项目以国家局正式通知为准,报我办备案)
三、参评项目要求
(一)参评条件
凡是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1.在2016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不含国防专利、保密专利);

2.专利权有效,无法律纠纷;
3.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申报;
4.未曾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二)其他要求
1.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申报。
2.重点申报专利质量优秀、专利运用和保护成效显著的项目。
四、报送材料及要求
(一)材料及形式
1. 项目资料1份(用U盘/光盘存储,每个推荐项目包含:①申报书,②附件——如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扫描材料)。

2.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自荐参评项目备案请在申报材料汇总表备注栏标注企业自荐。
3. 自荐参评项目备案需提供推荐单位或院士推荐函1份(纸件、电子件)、单位公示文件复印件1份。
4.申报单位认为有必要报送的专利产品实物或模型。
(二)时间要求
报送材料截止日期:2017年3月7日前报我办,逾期不再接收。
(三)推荐上报
申报项目经收集、整理、评审后,我办将在光谷知识产权网对推荐项目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后推荐上报。
《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了解、下载。请各有关单位按照《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及本通知要求,认真做好项目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联 系 人:周麒
电 话:027-67880105
电子邮箱:414883303@qq.com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知识产权办公室
2017年2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