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13
各区科技局及相关单位:根据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通知》(国科发火〔2012〕1220号,以下简称国科发火1220号文件)精神,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委员会统一部署和要求,现将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检查对象1. 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包括已公示、正在国家备案的2012年第二批拟认定及第三批复审企业);2. 参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专项审计工作的中介机构(包括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等)。二、检查内容1. 高新技术企业合法合规情况及享受税收优惠情况。(1)核心自主知识产权;(2)研发费用归集;(3)高新产品(服务)及收入;(4)人员。2. 中介机构资质、出具审计报告及收费情况; (1)资质条件是否符合规定;(2)是否按规定进行专项审计;(3)是否按规定据实出具专项审计报告或审计结论是否负责、准确、清晰;(4)审计收费是否符合规定。三、工作安排专项检查工作按以下几个阶段进行:1、工作部署阶段(3月底-4月上旬)各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科技和创新局、沌口经开区经发局等部门在4月8日前将专项检查工作落实到各参检企业和相关中介机构2、自查自纠阶段(4月中旬)各参检企业和中介机构对照检查重点,认真开展自纠自查,如实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附件1)及《中介机构自查表》(附件2)。并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3、汇总上报阶段(4月下旬)各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科技和创新局、沌口经开区经发局将本辖区企业和中介机构上报的自查报告进行审核,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按类别进行汇总,同时填报《高新技术企业自纠汇总表》(附件3)和《中介机构自纠汇总表》(附件4)。将高企认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按照附件6的要求,形成文字材料;对本辖区2008年至今的高新技术认定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及工作成效、辖区内高新技术企业和中介机构的自查和整改情况、税收优惠政策的落实情况等进行全面总结,并提交《辖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报告》。四、相关要求1、各区科技局及相关单位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领会和把握相关政策要点,加强与同级财政和税务部门沟通和协调,按照分工,尽职尽责共同完成好此次检查工作。2、各参检企业、中介服务机构要切实做好自查自纠工作,整理好相关资料,迎接国家、省认定办的抽查。3、相关材料报送时间及地点(1)各参检企业和中介机构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中介机构自查表》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于2013年4月12日前报各所属科技管理部门(各部门联系人附后)(2)各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科技和创新局、沌口经开区经发局将各参检企业和中介机构填报的《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中介机构自查表》一式两份及电子文档,《高新技术企业自纠汇总表》、《中介机构自纠汇总表》、《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和辖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检查报告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纸质档和电子文档,于2013年4月23日前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或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市科技大厦1601室(或1406室)。邮箱:gycg06@163.com。五、联系方式武汉市科技局高新处联系人:祁 利 65692148 13720368081市科技成果转化中心联系人:李 卿 65692189 18602731017江岸区科技局联系人:贺小亮 85690091江汉区科技局联系人:李良伟 85709741硚口区科技局联系人:王雪飞 83426316汉阳区科技局联系人:罗鸣凤 84468594武昌区科技局联系人:刘盛俊 88936259洪山区科技局联系人:陈 军 87374372青山区科技局联系人:胡 亮 68865185东西湖区科技局联系人:杨得运 83244366江夏区科技局联系人:胡傲霜 81568543新洲区科技局联系人:巴 山 86916216黄陂区科技局联系人:魏 来 85916762蔡甸区科技局联系人:杨生寅 69843368汉南区科技局联系人:王 军 84857456附件:1、高新技术企业自查表2、中介机构自查表3、高新技术企业自纠汇总表4、中介机构自纠汇总表5、自查自纠情况统计表6、高企认定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二〇一三年三月二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