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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湖北省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的通知

来源:作者:时间:2020-01-12

各市、州、直管市及神农架林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按照《湖北省科技企业创业与培育工程升级版实施方案》(鄂科技规〔2017〕3号)有关要求,现组织开展湖北省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目的

  激发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的法人代表或第一大股东为高校科技人员。

  高校科技人员是指具有高校正式事业编制,从事教学、科研及科技成果转化的人员。

  (二)申报企业注册地为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3年(注册时间为2014年7月1日后)。

  (三)申报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领域的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无知识产权纠纷和不良记录。

  三、申报及评审流程

  1、申报。请申报企业填写《湖北省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申报书》(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由所在省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审核后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分别报送所在市州科技局及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科创局。

  2、推荐。各市州科技局及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科创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推荐。

  3、初评。省科技厅按照统一评审规则和流程组织“湖北省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初评,初评采用会议或书面评审。

  4、复评。采用创新创业大赛方式进行,以赛代评:申报企业自我介绍6分钟,评委提问4分钟。以全体评委现场评分的平均分作为企业申报项目的最终得分,根据得分确定获奖等次。

  四、支持政策

  大赛设立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奖,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和10万元的资金扶持。

  五、有关要求

  1、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及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机构认真遴选审核,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创业企业申报。

  2、受理时间:各市州科技局和东湖高新区管委会推荐时间截止为8月25日。

  3、联系方式:省科技厅协调办 李果 027-87135797、

  陈传金 027-87135349,

  “湖北省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咨询QQ群:530299362

  附件:湖北省高校科技人员创新创业专项申报书.

  

   湖北省科技厅

   2017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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