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组织申报2011年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12
各市、州科技局,各高新区管委会: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大做实做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快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充分发挥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产业优势突出、示范效应明显、产业链完整、带动作用强的优势,省科技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选择一批条件较好的基地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同时新组织认定一批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认定(一)申报2011年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市、州请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由所在地科技局组织填报《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申报书》,编写骨干企业基本情况等申报材料。(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基地基本情况(基地范围、产业规模、重点企业、主导产品、科技创新、中介服务等),建立基地的意义(行业影响度、在地方经济发展中的贡献率等),基地发展规划及目标(发展空间布局、发展方向、重点领域等),基地建设的保障措施(组织领导体制、经费投入机制、创新服务体系等)。(三)请各市州科技局对申报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的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由所在地政府行文向省科技厅推荐上报,一式五份连同电子版,于10月30日前报省科技厅高新处。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认定(一)申报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的市州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工作的通知》(国科高函[2011]197号)的有关要求,由所在地科技局组织编写申报材料。(二)申报材料主要包括:基地申报书、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骨干企业情况表等。(三)申报基地主要领域包括:电子与信息、航空航天及交通、光机电一体化、新材料、新能源与高效节能、先进制造、现代服务业、生物医药等。(四)请各市州科技局对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申报材料进行受理、初审,由所在地政府行文向省科技厅推荐上报,一式八份连同电子版,于10月30日前报省科技厅高新处。联 系 人:陈俊联系电话:027-87135813附件:1.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管理办法(试行) 2. 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工作的通知 3.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申报书 4. 湖北省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申报书 二0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