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关于开展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分局,各有关单位:
经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将《关于开展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市科技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财政局

关于开展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市纪委、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开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的实施意见》(武纪发〔2011〕7号)文件精神,经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商议,现就我市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监督检查的目标
进一步规范科技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进一步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在全市经济结构中所占比重,进一步提高我市科技创新能力,进一步促进科技优势向经济优势转变,进一步深入推进东湖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和武汉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

二、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
监督检查的重点内容包括:项目的组织实施是否符合科技专项资金及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项目经费是否及时足额到位,是否规范使用项目经费,是否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项目组织实施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与建议等。
三、监督检查的方法步骤
此次监督检查,按照自查、抽查和督办整改三个步骤开展工作。
第一步:自查阶段(

第二步:抽查阶段(

第三步:督办整改阶段(
四、监督检查组的组成

监督检查组由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组成。市科技局分管领导任监督检查组组长,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有关同志参加,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为联络处室。
五、有关要求
1、明确检查重点。根据此次监督检查的总体要求,监督检查的单位为承担市重大科技专项和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单位。根据具体情况,今年主要选择2009年、2010年立项的市十大科技专项项目和科技攻关项目为重点监督检查对象。
2、搞好工作结合。此次监督检查与项目验收和项目中期检查工作相结合,对于到期的项目要在验收时做好监督检查,没到期的项目要把项目中期检查和监督检查相结合,提高监督检查的工作效率。

3、抓好整改落实。各区、开发区相关部门要加强对所属单位工作开展的督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各单位要积极整改,尽快纠正执行任务、资金使用等过程中出现的偏差,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确保监督检查的实际成效。
4、做好配合工作。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和省重大科技专项的单位,要认真落实省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转发<关于开展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省重大科技专项、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及其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鄂转监发〔2011〕1号)要求,做好迎接省监督检查组的检查准备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