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关于评选武汉十大科技专项推进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十一五”时期,我市深入推进武汉十大科技专项和“106”配套工程实施,通过整合科技资源、发挥科技优势,形成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技术、产品、企业和产业,为我市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做出了重要贡献。
为激励和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进一步关注、支持武汉十大科技专项及“106”配套工程的实施,带动全市自主创新能力的全面提升,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经研究,决定于2011年初表彰一批推进武汉十大科技专项及“106”配套工程实施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在实施武汉十大科技专项及“106”配套工程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或做出突出贡献的项目承担单位,以及在该项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管理工作个人。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单位
1.承担实施武汉十大科技专项及“106”配套工程,具有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在推动地方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中成绩突出。
2.按照武汉市科技计划任务书实施十大科技专项及“106”配套工程,并按要求及时填报执行情况报告,项目实施进度良好。

3.所承担的武汉十大科技专项项目技术集成度、产业化程度较高,产值利税增长显著;所承担的“106”配套工程项目的示范带动或服务作用明显。
4.项目组织管理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条件保障情况较好;拥有一支高素质的干部职工队伍,富有团队精神和协作精神,社会形象及信誉良好。
(二)先进个人
1.工作业绩突出,在武汉十大科技专项及“106”配套工程项目实施管理方面工作两年以上。
2.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管理水平,业务素质好,在工作中发挥了骨干作用。

3.整合科技资源,发挥科技优势,或者在宣传和监管等方面,为武汉十大科技专项及“106”工程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表彰名额
全市共评选先进单位40个、先进个人50名。
四、评选程序及表彰方式
(一)市科技局将评选表彰名额指标分配到各有关单位。
(二)各有关单位根据评选条件向市科技局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并填写推荐表(表样附后),加盖单位公章,于12月22日(星期三)之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报至市科技局计划处。

(三)市科技局依据评选条件组织审核,遴选确定拟表彰名单。
(四)市科技局于12月31日(星期五)之前,报经局长办公会议审定表彰名单。
(五)2011年1月6日,以表彰大会形式发布表彰通报。其中,先进单位由武汉市科技局授予“武汉十大科技专项及“106”配套工程先进单位”奖牌;先进个人由武汉市科技局授予“武汉十大科技专项及“106”配套工程实施工作先进个人”奖证。
市科技局计划处联系人:李云龙、石柏林。
联系电话:65692140;E-mail:whskjjlyl@163.com
二○一○年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