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10
各有关单位:2010年度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展开,本年度重点支持特色化、专业化孵化器建设和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为认真组织好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在武汉地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孵化器或从事孵化器相关服务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二)孵化器运营正常,经营状况良好,服务功能强,运行机制良好,孵化业绩突出;(三)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四)项目负责人应熟悉孵化器相关工作,具有本领域的工作经验,且是实际主持项目人员;(五)按期认真填报相关统计报表。二、支持重点(一)科技企业孵化器(含大学科技园)专业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市级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相关专业技术服务、融资服务平台、培训服务,包括开发设计、试验试制、测试评价、股权融资、风险投资、创业培训与咨询服务等,侧重支持运作机制灵、开放度大、利用率高的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二)孵化器市区共同担保平台建设:以武汉科技担保有限公司为依托,以具有投融资服务功能的孵化器为重点,建设孵化器市区共同担保平台,侧重支持运作效率高且效果好、协议担保资金足额到位、制定有担保补贴和贷款补贴政策,且区内发生的担保贷款总额的70%以上用于支持在孵企业和毕业一年内的企业的平台;(三)孵化器建设引导项目:对新组建、新认定的孵化器给予引导性支持,支持其基础服务平台建设,重点支持区级有专项经费配套的孵化器。三、材料要求(一)《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建设项目申报书》。(二)申报材料附件: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机构代码证,市科技局下达的组建或认定批文;2.多个单位联合申报项目,应提供相应的合作协议,并在协议中明确各自所承担的工作和责任;3.申报单位自筹资金的,须提供自筹资金承诺函;同一项目,区科技管理部门给予经费预支持的,须提供相关证明;4.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名单,含注册资金、注册地址、入驻时间、经营范围、上年度产值、税收等;5.与项目有关的其他附件。(三)材料的装订《申报书》按A4纸张尺寸装订成册,报一式八份(附电子版)。(采用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四、申报程序(一)申请单位在填报申报资料前应详细阅读本通知要求。(二)申请单位在市科技局网站(www.whst.gov.cn)“表格下载”栏中下载《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计划项目申报书》,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区科技局推荐后,报市科技局。(三)申请单位根据市科技局提供的用户姓名和用户密码登陆市科技局网站上“科技服务中心”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申请单位原进行过网上申报的,继续使用原用户姓名和用户密码;申请单位第一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在“科技服务中心”栏按要求完成网上单位注册后,将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传真至武汉市科技信息中心,由科技信息中心审核通过后即可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五、项目审查(一)凡申报项目不符合本申报条件和要求,或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准确,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含印章、签名不全),或超过申报受理日期的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进入评审程序。(二)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三)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并进行实地调研。六、截止时间2009年8月31日前报送。本通知同时在武汉市科技局网上发布,各单位可上武汉市科技局网站查阅。联系人:政策法规处沈晓健电话:65692134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2室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