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武汉市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计划项目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10
各有关单位:2010年度武汉市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展开,本年度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主要是支持大学生及科技人员创业及提高初创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主要分为两类情况进行申报:一类申报初次支持,另一类是申报滚动支持。为认真组织好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一)2008年1月1日后在武汉地区注册、且在市级及以上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孵化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初创型科技企业;(二)企业的注册资本应在200万元以内;(三)企业有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合格的财务管理人员;(四)企业应具有确定的创业项目、合理的创业团队、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30%,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六)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发展政策,属于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的领域,技术含量及附加值高,竞争力强,具备前期研究基础,生产及市场营销计划可行,能形成较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七)项目知识产权明晰,无权属纠纷,项目所形成的产品应有明确的市场需求和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可以产生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八)经2009年度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初次支持后,实施效果好,对企业的成长具有极大推动作用大的,经市科技局验收后,由各科技企业孵化器推荐申报滚动支持。二、支持重点初次支持项目优先支持具有本科以上学历、年龄在35岁以下、且为企业主要创业者(股东)的青年科技人员创业项目。申报滚动支持项目的企业,要求在上年度项目执行情况良好的基础上,取得一定的经济效益并具有明确产业化发展前景。三、材料要求(一)《武汉市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二)附件:1.企业商业计划书;2.企业章程及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3.创业人员及团队状况与相关背景材料;4.企业上年度及当期财务报表;5.有关项目知识产权状态的证明材料以及其他相关技术经济方面的辅助材料;6.申报滚动支持的需提供2009年度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材料及项目执行情况汇报。(三)材料的装订《申报书》按A4纸张尺寸装订成册,报一式八份(附电子版)。(采用双面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四、申报程序(一)申请单位在填报申报资料前应详细阅读本通知要求。(二)申请单位在市科技局网站(www.whst.gov.cn)“表格下载”栏中下载《武汉市初创科技企业培育工程项目申报书》,按照要求如实填写,经所在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社区)商所在区科技局推荐后,报市科技局。(三)申请单位根据市科技局提供的用户姓名和用户密码登陆市科技局网站上“武汉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系统”完成网上申报工作。(申请单位原进行过网上申报的,继续使用原用户姓名和用户密码;申请单位第一次进行网上申报的,在“表格下载”栏下载《武汉市科技计划网上申报注册申请表》与项目申报资料一并报来,由市科技局审核资质后发放用户姓名和用户密码,申请单位再到网上注册单位信息,待注册通过后即可使用网上申报系统。)五、项目审查(一)凡申报项目不符合本申报条件和要求,或必须提供的申报材料不完整不准确,或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含印章、签名不全),或超过申报受理日期的项目,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二)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两年内不再受理该单位的项目申报。(三)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审核项目申报材料,必要时进行实地调研。六、截止时间2009年8月31日前报送。本通知同时在武汉市科技局网上发布,各单位可上武汉市科技局网站查阅。联系人:政策法规处黄继电 话:65692135地 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2室 二○○九年六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