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08年度火炬计划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08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科技部火炬中心关于开展2008年度火炬计划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精神,为加强火炬计划的管理,了解国内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情况。市科技局将组织开展2008年度火炬计划统计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查对象 经市科技局2006年以后认定的区外高新技术企业,武汉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国家级火炬计划项目承担单位、科技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大学科技园。二、调查报表种类(一)《火炬计划统计快报报表》-企业、孵化器(二)《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企业统计表》(三)《科技企业孵化器综合情况》(四)《国家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情况》(五)《国家大学科技园情况》(六)《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执行情况调查表(火炬计划)》(七)《生产力促进中心统计报表》三、报告期 2008年1月1日至2008年12月31日四、填报要求(一)填报人员要认真阅读有关填表说明,理解各项指标的含义和核算方法(有关资料和统计软件在武汉市科技局-火炬计划网站http://www.whst.gov.cn/whtorch/上下载)。(二)注意有些数据单位为千元,有小数时,按四舍五入取整数填写。(三)报表必须由所在单位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五、调查工作组织和实施 2008年度火炬计划统计调查工作采取总体部署,按照被调查单位属地分工负责的原则,具体安排如下:(一)武汉市科技局向各区科技局提供各类2008年度火炬计划统计调查表和火炬计划项目调查清单,各区属的高新技术企业名单及联系方式。(二)各区科技局组织调查单位填报报表,各调查单位如实填报后将报表报送所在辖区的区科技局统计部门。(三)各区科技局统计部门负责对各类报表的初审、录入专用统计软件,校验后报送市科技局高新处、法规处初审后交由科技统计分析研究中心审核、校对、汇总。六、报送时间和方式:(一)各单位指定专人填表并加盖公章,报表一式二份于2009年1月25日前报送所属区科技局统计部门。(二)各区科技局负责催收报表并分类初审、汇总。1.快报于2009年1月8日前统计各区数据汇总填报盖章后传真至市科技局统计中心(传真:65692078);2.其他各类报表录入专用统计软件后将校对审核后的原始报表一式二份与备份的电子文档(拷入U盘)一并于2009年2月25日前报送武汉市科技局高新处(火炬计划项目表、特色基地调查表、大学科技园调查表、生产力促进中心调查表)、法规处(高新技术企业表、孵化器报表),由高新处和法规处收齐后交由统计分析研究中心校对、审核、汇总。(三)统计范围内的企业有义务按照市科技局布置的火炬计划统计工作要求,按规定时间认真完成填报。七、联系方式高新处:郑 慧 电话:65692150 (火炬计划项目)法规处:黄 继电话:65692135 (高新技术企业)沈晓健电话:65692134 (科技企业孵化器)统计中心:潘晓梅张梅红电话:6569207565692074高新处、法规处联系地址:武汉科技大厦16楼统计中心:武汉市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楼1509 武汉市科技局 二○○八年十二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