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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

市科技局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01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组织申报2010年度国家级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和重点新产品计划备选项目的通知》(国科发计〔2009〕558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0年度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2010年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创新性强、技术含量高、采用国内外先进标准的新产品;产业化前景好、有望形成国内、国际自主知名品牌、增强企业国际竞争力的新产品。优先支持与863计划、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计划成果转化相关的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科研单位、高校联合开展技术创新与新产品开发。

(一)注重培育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重点支持新能源、节能环保、信息、生物、新材料、先进制造等新兴产业领域的新产品开发。

(二)围绕电子信息、钢铁、纺织、轻工以及装备制造等重点振兴产业,重点支持对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有显著带动和拉动效应的新产品开发。

(三)突出节能减排主题,围绕钢铁、有色金属、煤炭、电力、石油化工、建材等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和企业,支持有显著节能和环保效应的新产品开发。

(四)优先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围绕地方特色产业、优势产业以及产业集群技术提升,开展行业重大关键技术及其配套新产品开发。

(五)加快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有利于现代农业产业结构重大调整和升级的新产品开发。

(六)不支持范围:食品、保健品、饮料、服装、传统手工艺品、小家电等日用产品开发;军工配套产品开发;高能耗和高污染产品开发。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和其他相关产业政策,尤其要和国家重点产业调整和振兴规划中的有关政策措施衔接一致。

(二)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权益状况明确,无相关产权争议。

(三)产品创新程度和技术水平高。掌握产品生产的核心技术和关键工艺;或应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方面对原有产品有根本性改进,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在国内外率先提出技术标准。

(四)产品为首次开发,已开始有市场销售,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显。

(五)原则上一个企业当年度只能申报一个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同一项目不得以相同或不同名称重复申报或多头申报科技部同一年度的其它政策引导类计划;已列入过新产品计划的产品不得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项目申报表

(二)项目目前开发情况及产业化前景分析

(三)附件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企业上年度财务报表

3.可说明知识产权归属和授权使用的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登记、技术转让或合作协议(复印件)

4.涉及废水、废气、废物排放的项目,需提交环保达标证明(复印件)

5.特殊行业许可证(复印件)。对医药、医疗器械、农药、计量器具、压力容器、邮电通信等有特殊行业管理要求的新产品,需提供主管机构出具的批准证明。如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医药GMP认证、新药证书;农药生产许可证;通信产品入网证;公共安全产品、计量器具生产许可证;凡属国家强制认证产品需提交的3C认证等

6.科技成果鉴定证书或最近2年内查新报告等技术证明(说明)文件

7.权威机构检测报告

8.用户意见报告

9.其他材料:如高企证书、获奖证书、银行信用等级证明等

四、申报方式及要求

申报单位参照《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申报指南(2010)》(见附件2)要求,认真填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材料。

(一)电子数据申报

1.项目申报表:申请单位登陆科技部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首先进行企业信息注册,待注册确认后,在线网络填写《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项目申报表》,填写完毕,点击“保存”,打印申报表,经确认无误后网上提交到市科技局。

2.项目目前开发情况及产业化前景分析:要求提交WORD格式电子数据。申报单位可使用申报系统的“项目申报材料清单-附件”功能,将WORD文件集成到申报系统中。

(二)书面材料申报

书面申报表必须通过申报系统,用A4纸打印,内容必须与网上申报电子数据完全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三)材料装订及要求

申报表中申报单位名称、产品名称及型号务必填写准确。申报材料按项目申报材料清单(见附件4)的顺序装订成册。申报表须签字盖章,复印章无效。勿用塑料夹子装订。每个项目的全套书面申报材料一式六份和电子数据于2009年11月5日前报市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维华 电话:65692220

地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5室






二○○九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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