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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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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武汉地区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06

各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实施创新驱动战略,落实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科技成果转化自主权,国家财政部、科技部印发了《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科教〔2018〕32号)》;省财政厅、省科技厅印发了《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鄂财教发〔2018〕75号)。请各单位按照文件要求和我省贯彻落实意见,切实有效推动武汉地区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填报工作。

  一、总体要求

  1.武汉地区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名单见附件2)按照要求,登陆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系统(网址https://cgzhndbg.istic.ac.cn/)进行填报,具体登陆程序见附件1。

  2. 武汉地区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要确保填报的数据真实、可靠,并加强对报告真实性的核查力度。各单位涉密成果及应用不属于报送内容。

  二、报送要求

各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应于2018年7月30日前完成本单位的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网上填报工作,并将填报系统生成的正式版年度报告打印盖章后,报武汉市科技局。


联系人:戴彬027-65692078

王兵027-65692159


附件: 1.关于武汉地区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财政部科技部关于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pdf

2.关于武汉地区研究开发机构和高等院校报送2017年度科技成果转化年度报告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武汉地区研究开发机构、高等院校名单.docx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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