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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

市科技局关于落实省科技厅开展2017年度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05


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市科学仪器设备开放共享水平,促进企业科技创新,认真落实省科技厅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工作,市科技局开展武汉地区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双向补贴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和条件

  1.企业研发测试补贴(给使用方)。我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在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研发创新活动中,共享使用湖北省内其他单位的科学仪器设备开展检验测试的,可申请研发测试补贴。

  2.仪器开放共享补贴(给供应方)。为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在孵企业开展创新研发活动提供检验测试服务的科学仪器设备拥有单位,可享受仪器开放共享补贴。

  二、申报要求

1.申报企业研发测试补贴的,请登录湖北省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www.hbsis.org.cn)首页的“研发测试补贴”栏目,按照要求进行填报(具体申报要求,详见省科技厅网站《湖北省企业研发测试费补贴工作实施细则(试行)》)。

申报企业研发测试补贴,请在网上申报完成后,从申报系统打印一套纸质申报材料,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报送至市科技局。

  2.仪器开放共享补贴不需单独申报。根据企业研发测试补贴的核定情况,按照一定比例核定仪器拥有单位的仪器开放共享补贴。

  三、组织推荐

  市科技局负责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并进行网上推荐。完成网上推荐后,将所有申报材料纸质版和本地区推荐清单一并报省科技厅。武汉市内的孵化器在孵企业可由孵化器管理部门统一申报至市科技局。所属东湖高新区的高新技术企业和孵化器请联系东湖高新区管委会,由其统一推荐和报送。

  四、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时间自即日起,到2018年6月22日17:00截止。

市科技局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6月26日。

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8日(如寄送,以材料寄达时间为准)。

  五、联系方式

  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 李磊 027-65692187

  网上申报技术咨询省信息院 柳丹 027-87311853

材料邮寄地址:武汉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武汉市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412室)

  邮政编码:430023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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