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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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办法》和《中共武汉市委关于市区党委开展巡察工作的意见》等规定,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第一巡察组将于2016年11月7日开始,安排一个月左右时间,对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开展专项巡察。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察内容
(一)履行加强组织领导的责任,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传达学习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方针、政策、措施,执行“六项纪律”,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弱化等方面的情况;
(二)履行选好用好干部的责任,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法规,在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违规兼职、不如实报告个人事项等方面的情况;

(三)履行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的责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委十一禁令等方面的情况;
(四)履行维护群众利益的责任,对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纠正查处不力,在与群众利益相关的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干部人事权和资金资源分配权等方面的情况;
(五)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不力等方面的情况。
重点是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存在的上述问题。
二、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接待来信来访事项。
(一)值班电话:
受理时间:每天8:00-20:00
固定电话:027-65692164
移动电话:13507126560

(二)信访接待点:
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2楼1204-1205室
(三)联系信箱:
①武汉市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一楼大厅(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430023
②武汉市江岸区后湖大道新益街1号市委巡察办(市委第一巡察组收),邮编:430010
(四)电子邮箱: swxuncha1zu@163.com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针对上述巡察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规定,巡察组不干扰武汉市科学技术局(市知识产权局)的正常工作,对反映其他问题的,请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的相关规定,到有关政府部门反映。
中共武汉市委第一巡察组
2016年10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