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关于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服务和促进政府依法行政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武汉市科学技术局法律顾问工作规则》(详见市科技局网站“政务公开/政策法规”),市科技局面向全市公开选聘1名执业律师担任武汉市科学技术局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类别和人数
在武汉市范围内律师事务所的执业律师中选聘法律顾问,专业类别包括法理、行政、民事、刑事、知识产权、非诉讼法律事务等,共1名。
二、工作职责和工作方式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主要有:
1、对市科技局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他有关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咨询论证或者起草等工作;
3、受委托办理市科技局的诉讼、仲裁、执行以及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4、受委托办理市科技局其他涉法事务。
市科技局法律顾问工作方式主要为会议工作制和委托服务制,具体通过调查研究、出具法律意见书、参加有关会议、个别咨询、委托代办等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三、聘任人员的基本条件
应聘市科技局法律顾问,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勤勉敬业、责任心强;
2、受过系统的法学教育并具有较好的法学理论素养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
3、具有三年以上法律从业经验,在科技法律事务相关领域享有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有必要的时间和相应的精力履行职责,其单位办公场所在武汉市内。
四、选聘程序
市科学技术局政策法制处具体负责选聘工作,选聘程序按报名、初审、评审、面谈、考察、公示、决定、聘任等进行,由市科技局统一颁发聘书。

评审分书面评审、面谈评审两个环节。书面评审主要根据选聘基本条件及应聘者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面谈评审主要了解应聘者拟担任法律顾问工作设想、工作承诺等情况,评审小组将根据书面评审、面谈评审的情况,并综合考虑应聘者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类别比例等因素,结合考察情况,提出初步建议人选和候选人选。(详见评审办法)
五、聘任期限及报酬
聘任期限为1年,市科技局根据工作绩效情况给予适当报酬,日常具体工作由市科技局负责安排、管理和考核。
六、报名时间及提交材料要求
报名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即至2015年11月2日止)。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1、申请表一式三份,其他表格各1份(附电子文档);

2、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或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3、报名律师需提供与所报专业类别相关的近3年代理的典型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协议文本等各不少于2份;
4、近3年工作(执业)情况;
5、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近3年的业务工作情况(包括律师和所在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法律顾问情况);
6、对应聘法律顾问后响应工作时间、工作团队资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承诺;
7、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资料。
有意者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到市科技局政策法制处(地址:江汉区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12室)报名。报名需提交材料要求及有关申请表格、法律顾问合同、评审办法详见附件。
联系人:蔡忠祥,联系电话:65692204,传真:65692134
电子邮箱:kjjfgc@163.com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10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