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1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0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印发的《武汉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15〕2号),现就开展201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
凡符合《武汉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所列的业务范围内和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2015年度武汉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的文件上下载);
(二)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综述(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研发活动情况、企业提供服务和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前景和规划以及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评价等);
(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
(五)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注明服务项目名称、收入来源[离岸/在岸]、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金额、实际收入金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应按银行结汇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付相关合同和结汇单的复印件;属于直接转包业务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研发能力证明材料; 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获本市或国家、省科技计划立项证明、获本市或国家、省科技奖励证明等,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来自于客户或其他市场主体的评价或证明材料;
(七)企业职工花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七份(同时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光盘一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胶装成册,在材料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东湖开发区内企业将材料送至东湖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其余地域企业将材料送至武汉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及国际科技合作处。
以上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
(二)联系人: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秦海波
联系电话:67880143 13476279797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及国际科技合作处黄静
联系电话:65692146 13871565653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4月20日
根据市科技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改委和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联合印发的《武汉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武科规〔2015〕2号),现就开展201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5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申报工作
凡符合《武汉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中所列的业务范围内和条件的企业,均可申报2015年度武汉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
凡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需提供下列材料:
(一)《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在市科技局门户网站的文件上下载);
(二)企业开展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综述(包括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采用先进技术和研发活动情况、企业提供服务和经营管理情况、企业发展前景和规划以及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竞争优势评价等);
(三)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四)经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上一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以及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证明材料);
(五)企业上一会计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及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明细表(注明服务项目名称、收入来源[离岸/在岸]、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标的金额、实际收入金额,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应按银行结汇日汇率折算为人民币,付相关合同和结汇单的复印件;属于直接转包业务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六)企业采用先进技术或具备较强研发能力证明材料; 包括知识产权证书、独占许可协议、新产品或新技术证明、获本市或国家、省科技计划立项证明、获本市或国家、省科技奖励证明等,以及用户使用报告等来自于客户或其他市场主体的评价或证明材料;
(七)企业职工花名册(注明员工学历结构、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人员情况),企业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单复印件或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上述材料一式七份(同时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电子版光盘一份),用A4纸打印或复印,左侧胶装成册,在材料右侧骑缝处加盖企业公章,东湖开发区内企业将材料送至东湖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其余地域企业将材料送至武汉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及国际科技合作处。
以上证明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企业公章。
二、其他事项
(一)申报截止时间:2015年5月8日
(二)联系人: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科技创新局秦海波
联系电话:67880143 13476279797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及国际科技合作处黄静
联系电话:65692146 13871565653附件: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申请表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5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