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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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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湖高新区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选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人选的函》的通知

来源:作者:时间:2021-07-17

各相关企业:

        根据《市经信局关于选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人选的函》的通知要求,王密等53 名专家人才为我区第二批中小微企业 “科技副总”人选(见附件1)。现就有关工作事宜函告如下:

        一、入选第二批“科技副总” 专家人才人选请于 2021 年 7 月底前到岗工作(若不能如期到位,请相关企业及“科技副总”写出书面说明情况报告),2023 年 7 月底结束。工作服务期间,要发挥专业优势,深化产学研用合作,帮助企业开展科技咨询、技术诊断、产品开发,解决技术难题,促进成果转化,培养创新人才、推动我区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派出单位要强化对口支持,保证 “科技副总”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为其发挥作用提供条件保障。

        三、各相关企业,请于8月6日中午12:00之前将接收企业、“科技副总”及高校院所三方项目合同书(见附件2,原件6份纸质版)报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政务中心7号楼7016,并将电子版word版发送至邮箱1930171438@qq.com。

        四、接收企业要为“科技副总”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服务保障,积极完善长效合作机制。

        五、请各接收企业、“科技副总”做好服务期间工作考核准备,省经信厅将会同派出单位,对“科技副总”的工作情况进行年度考核,考核情况及时通报派出单位。

       联系人:李娅琪、杨静静

       联系方式:65563330

        附件:

东湖高新区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选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人选的函》的通知1.武汉市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对接安排表(东湖高新区部分).xls

东湖高新区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选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人选的函》的通知2. 湖北省“科技副总”合作协议书-模板.docx

东湖高新区关于转发《市经信局关于选派第二批中小微企业“科技副总”人选的函》的通知3. 第二批“科技副总”基本信息汇总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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