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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

市科技局关于开展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时间:2020-01-02

各区科技局,东湖高新区科创局,武汉开发区经信局,武汉化工区经发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关于加快武汉市3D打印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武科〔2014〕234号),现就申报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6年9月9日--9月19日。

二、申报条件

(一)在武汉市辖区内注册并在武汉市纳税的独立法人企业,且从事3D打印设备研发和生产销售。

(二)补贴只针对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不含3D打印材料销售收入和3D打印服务收入。

(三)补贴的3D打印设备应是申请企业自主研发和生产销售的,不含代理销售其它公司的3D打印设备。

(四)补贴范围和标准:对企业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以发票时间为准)销售的3D打印设备收入予以10%的补助,补贴资金四舍五入精确到千元,单个企业补贴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市、区财政资金各分担50% 。

三、申报材料

(一)《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助申请表》(见附件)。

(二)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3D打印设备销售合同及发票底单。

3.企业2015年度纳税证明。

4.企业自主研发和生产3D打印设备的证明材料(如:与3D打印设备相关的专利证书、成果鉴定报告、检测报告、查新报告、新产品证书、新技术鉴定证书、生产登记批准书、项目立项证明等)。

四、申报程序

(一)报送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将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所在区科技管理部门。纸质材料包括《3D打印设备销售收入补助申请表》(需签字盖章)和证明材料,一并装订成册。

(二)区局审核推荐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正式行文向市科技局报送审核情况,连同企业申报材料(一份)于2016年9月26日前报送至市科技局。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市科技局高新处 胡寅

联系电话:65692148

地  址:武汉市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601室

                     

              武汉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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