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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

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

来源:作者:时间:2021-02-23

 

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1〕7号)和市经信局《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试点示范内容 

       围绕工业大数据应用、行业大数据应用、大数据重点产品、数据管理及服务四个领域共10个方向,征集并遴选一批大数据产业试点示范项目,通过试点先行、示范引领,总结推广可复制的经验做法,推进大数据产业高质量发展(申报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申报主体应为在高新区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企业(包括从事及应用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服务、安全等相关业务的企业、科研院所和行业协会等),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二)申报项目要求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先进、应用示范带动作用良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及1个方向。

       (三)各申报主体须于2021年2月25日前,登录“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系统”(http://www.bdcases.org.cn)完成注册和相关资料填报,并将纸质版项目申报书(附件2,一式二份)于2月26日前报送企业服务局(政务中心7号楼7016,杨静静/李娅琪,65563309,),纸质项目申报书内容应与网上填报内容一致,同时将纸质版扫描成PDF版本发送至邮箱1203971991@qq.com。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静静/李娅琪

       电  话:65563309

       地  址:政务中心7号楼7016

       邮  箱:1203971991@qq.com

 

       附件:

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和实施指南.docx

东湖高新区关于组织申报工信部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2021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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