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关于征集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示范补贴项目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02
各有关单位:根据《武汉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试点工作方案》(武政办〔2009〕117号)的要求,市科技局将对武汉市辖范围实施的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示范项目开展政府补贴,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一、补贴对象和补贴条件1、2011年1月1日-2012年6月30日,在武汉市辖范围实施的半导体照明应用示范工程项目。道路(包括隧道)照明在100盏以上;景观和公共设施(医院、学校、图书馆、博物馆、体育馆、商场、地下停车场等场所)照明在500盏以上;室内照明在2500盏以上;综合照明应用LED产品总价在50万元以上。2、我市半导体照明产品供应企业实施的半导体照明示范项目,以及我市注册企业实施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推广应用LED照明项目,并符合本条第1条要求的武汉市辖范围内的企业。3、半导体照明产品供应企业条件:在本市注册且注册资本不小于2000万元,或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且年产品销售额在5000万元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有相应的企业标准,产品通过国家相关权威机构的监测认定;公司生产的LED照明产品已在样板工程中试用,并正常运行半年以上,性能达到节能要求;具有LED照明产品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4、优先支持补贴工程示范项目采用武汉市注册的企业生产的产品或应用项目灯具的核心部件属武汉市企业生产。5、工程示范完成并运行3个月以上、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检测报告、示范工程节能效果不低于40%的项目。二、补贴方式和标准 1、示范项目对实施主体按LED照明产品采购价30%给予补贴;2、对合同能源管理企业按LED照明产品合同能源实际推广总额,给予适当补贴; 3、半导体照明产品供应企业开展半导体照明示范项目,根据项目情况给予适当补贴;上述补贴只选其中之一,同一示范项目不重复补贴。三、申报时间和要求1、LED示范工程项目需提交资金补贴申请表;LED照明应用规模、资金来源、采购发票等项目竣工报告;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和评估报告(应用工程完成后,经运行3个月以上,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检测报告)。2、合同能源管理企业补贴申报需提交资金补贴申请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方案、合同;LED应用单位基本情况;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和评估报告(应用工程完成后,经运行3个月以上,由具备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有效检测报告)。3、半导体照明产品供应企业示范项目需提交半导体照明应用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企业营业执照及税务登记证;供应照明产品相关检测报告;相关专利及质量论证体系证书;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示范项目合同和竣工报告。4、《武汉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资金补贴申请表》、《武汉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请在武汉市科技局网站www.whst.gov.cn下载。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于2012年9月26日前报送到武汉市科技局高新处(武汉科技大厦1601室)。联系人:陈健,联系电话:65692150。附件 1:《武汉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工程资金补贴申请表》 2:《武汉市十城万盏半导体照明应用生产企业备案申请书》 二○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