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局人民银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关于开展2012年度科技型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02
各区科技局:2010年8月,市人民政府印发了《关于开展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 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发展的通知》(武政办〔2010〕114号),明确提出依法有序地开展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以下简称“试点工作”),以进一步推动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金融服务创新,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企业融资环境,促进我市经济协调持续发展。为贯彻落实该文件精神,引导金融资源向科技领域倾斜,帮助科技型小企业方便快捷获得银行贷款,市科技局、人行武汉分行营管部决定联合开展2012年度科技型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试点工作内容本次“试点工作”的主要内容:一是各区科技管理部门推荐科技型小企业;二是由在人民银行备案管理的第三方信用评级机构对推荐的科技型小企业进行信用评级;三是由汉口银行、武汉农村商业银行和合作担保机构对评级结果进行相关运用。评级结果的运用包括:对通过评级取得a级及以上信用的小企业的融资需求,优先受理、优先审议、优先安排资金,在贷款额度、贷款期限、贷款利率、信用培植和理财顾问等方面给予优惠支持。其中,对信用等级为aaa级的科技型小企业,勿需任何抵押、担保物权,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授信审批并给予信用贷款支持;对信用等级为a级和aa级且抵押、担保物权充足的科技型小企业,分别在10个和7个工作日内完成贷款授信审批并给予信用贷款或授信支持。市科技局将在全市小企业信用评级费用补贴基础上,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及有高新技术产品登记的科技型小企业开展信用评级费用补贴后的余额部分再给予适当补贴。对通过开展信用评级后获得银行贷款的科技型小企业,市科技局在科技计划项目立项、高新技术企业等资格认定中给予优先支持。二、科技型小企业的界定和申报条件(一)科技型小企业的界定科技型小企业是指符合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的小企业标准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1、拥有科技成果(包括但不限于专利、软件著作权、新药证书、农业新品种认定证书、成果登记证书等);2、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生产和销售;3、开展技术交易活动;4、承担过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5、开展科技研发活动,有科技研发经费投入。(二)申报条件依法在本市登记注册,实行独立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企业经营状况良好,并已有一年以上营运期的企业。三、工作要求各区科技局要从推动科技型小企业融资发展进而促进科技金融有效结合的高度,加强对科技型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积极做好试点企业的推荐上报工作,为开展评级工作创造条件。请各区科技局指派一名联络员负责本辖区科技型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推荐工作,负责推荐10户以上符合条件的科技型小企业参与试点,联络员人员名单、《武汉市科技型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申报表》、《武汉市科技型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企业推荐名录》于2012年9月14日前报送市民管办(市创新基金管理中心)。联 系 人:孙淳石俊马联系方式:6569221765692143电子邮箱:whmykj@163.com 附件:1.武汉市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申报表2.武汉市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企业推荐名录武汉市科技型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申报表武汉市科技型小企业信用评级试点企业推荐名录 二○一二年八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