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组织申报东西湖区2020年度科技项目配套补贴、科技奖奖励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各产业办公室、有关企业等单位:
根据《武汉临空港开发区管委会(东西湖区政府)印发关于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发展政策清单的通知》(武临开规(2018)2号)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现启动2020年度承担市级以上科技项目配套补贴、获得国家省级科技奖奖励申报工作,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国家、省、市科技项目配套补贴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武汉临空港开发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请项目在2019年已获得国家、省、市科技主管部门立项支持的科技类项目,具有相关部门的立项文件或通知,相关资助经费已到账。
(二)奖励标准
对国家、省、市立项资助类的各类科技项目,分别按100%、70%、50%给予资金配套扶持,最高分别不超过500万元、300万元、1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
1.《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2020年度科技项目配套补贴申请表》(附件1)。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企业与国家、省、市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的科技计划项目任务书(合同书)或相关立项文件复印件。
4.国家、省、市拨款经费进账凭证复印件。
二、国家、省级科技奖项奖励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需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单位为在武汉临空港开发区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2019年获得国家、省级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
(二)奖励标准
1.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的,分别给予100万元、80万元、5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二完成单位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
2.对获得省级科技进步奖(技术发明奖)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第二完成单位按上述标准减半奖励。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份):
1.《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2020年度科技奖项奖励申请表》(附件2)。
2.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3.国家、省级主管部门授予获奖的文件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申报程序
科技项目配套补贴、科技奖奖励的申报按以下程序进行:
1.企业申报。根据区科经局通知,企业按要求准备相关申报材料。
2.资料审核。街道办、产业办对照申报条件和申报材料对企业进行初审,审核企业注册、纳税是否在东西湖区,初审合格盖章报区科经局。区科经局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复审,确定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
3.资金拨付。补贴企业名单及补贴金额经相关程序审核、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统一拨付至企业。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2020年7月27日至8月3日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道永 联系电话:027-83083765
联系地址:东西湖区台商大厦1319室
附件:1.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2020年度科技项目配套补贴申请表
2.临空港开发区(东西湖区)2020年度科技奖项奖励申请表
东西湖区科学技术和经济信息化局
2020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