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
高新区各相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和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第九批光伏制造行业规范、第五批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合光伏制造、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已公告企业自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组织行业规范公告申报
1.请企业根据《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2018年本)》(附件2)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18版本》(附件4)要求核实自身是否符合申报条件,如符合请填写《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申请书(2018年本)》(附件3)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请书(2019年申报用纸质版)》(附件5),并将申报书(纸质版5份和电子版1份)于2020年6月22日中午12:00前提交至光谷政务中心7号楼7016办公室。

2. 同时,请光伏制造申报企业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同步完成在线申报工作,锂离子电池制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同步完成在线申报工作。
二、关于组织已公告企业自查
1、企业年度自查报告将作为是否撤销其公告名单的重要依据之一,请已公告企业认真填写。已经进入光伏制造和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名单的企业,要开展2019年度生产运营情况自查,完成自查报告(模板详见附件6和附件7),并将报告材料(纸质版5份和电子版1份),于6月15日午17:30前提交至光谷政务中心7号楼7016办公室。
2、同时,请光伏制造公告企业将自查报告通过“光伏行业运行监测和项目管理平台”(pv.miit.gov.cn)线上提交,锂离子电池企业通过“锂离子电池行业公共服务平台”(www.ldchy.cn)线上提交。

附件1:市经信局关于组织开展光伏制造 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公告申报工作的通知.pdf

联系人:杨科长 联系电话:65563309
企业服务局
2020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