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市科技创新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服务工作指引》(国科火字〔2022〕67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小企业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工企业函〔2025〕137号)要求,现就开展武汉市2025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通知如下:
一、企业参评要求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按照自愿原则,在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中注册并填报企业相关信息,并保证所填内容和提交资料准确、真实、合法、有效,不通过第三方中介机构申报。如有弄虚作假行为,取消本年度评价资格,且三年内不得参与评价。
二、企业填报流程
(一)登录系统
访问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https://zjtx.miit.gov.cn/),点击右上角“登录”选项,输入登录名、密码以及短信验证码完成登录。若企业尚未注册账户,需先完成注册。首页下方设有“梯度培育”栏目,查找“科技型中小企业”选项,点击“立即前往”,进入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
(二)填写评价信息
左侧导航栏点击“评价信息”,进入评价信息填写页面,点击右上角“新增评价信息”填写企业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
(三)自评
全部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保存”按钮进行保存,然后点击“自评”。若自评结果显示“不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可返回“上一步”进行修改信息。
(四)上传封面文件
自评结果显示“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可在页面下方点击下载“封面文件”,打印后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封面文件扫描件。
(五)提交评价信息
完成上述步骤后,企业选择所在区对应的评价机构,提交评价信息,等待后续管理部门审核。
三、评价工作相关要求
(一)对参评企业材料进行全面审核
各评价机构应对所有企业填报资料和佐证材料进行审核。信息完整且符合条件的,由省科技厅在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企业,纳入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库并在评价系统公告。
(二)对部分企业进行实地核查
本年度参评企业如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各评价工作机构应在审核提交前开展实地核查,并做好核查材料留存:
1.职工总数为5人及以下的企业。
2.科技人员占比90%及以上,且职工总数50人及以上的企业。
3.过去三年曾有严重违法失信、撤销入库编号等情况的企业。
4.首次参评的企业。
(三)组织开展入库企业集中抽查工作
省级主管部门组织各评价机构开展年底集中随机抽查,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对全年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进行申请材料核验,对不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编号。
四、时间安排
评价系统将于6月30日—9月30日开放,期间企业可填报信息,10月31日前完成所有批次拟入库企业公示,12月15日前完成入库企业集中随机抽查和相关处理工作。
五、咨询电话
账号问题:详见“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首页——培训辅导——操作手册
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系统支持:010-87901037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支持:010-88656315
各评价机构监督服务联系电话:
市科技创新局企业中心 027-65692203
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027-65563216
经开区(汉南区)科创局 027-84217692
江汉区经科局 027-85626370
江岸区经科局 027-85320192
硚口区经科局 027-83426483
汉阳区经科局 027-84468510
武昌区科经局 027-88936260
青山区经科局 027-86887013
洪山区经科局 027-87374280
东西湖区经科局 027-83083765
蔡甸区经科局 027-84916058
江夏区经科局 027-81568247
黄陂区经科局 027-61002525
新洲区经科局 027-86966036
武汉市科技创新局
2025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