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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东湖高新区2019年度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纸质材料报送工作的通知

来源:作者:时间:2020-02-04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纸质材料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按照湖北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办的工作安排,东湖高新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站受理纸质材料时间节点为8月9日(2019年第一批)。

二、报送要求

第一批已在系统上提交,在系统里推荐后的企业在线打印纸质材料。

三、纸质申报材料报送

将纸质材料(纸质申报材料必须通过省高企网打印带有水印的版本,书脊上注明受理号及企业名称)一份送至东湖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楼D29号科创局窗口)。

申报企业报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报材料,需一并提交报送人证明文件,否则不予受理,具体要求如下:

1.申报企业自行报送申报材料,需出具正式介绍信(附件1),并附报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2.服务机构代理报送申报材料,需出具服务机构承诺函(附件2)、正式委托代理书(附件3),并附服务机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介绍信及报送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申报材料

企业需按照申报材料样式(省高企网下载)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书》

2.注册登记证件(复印件)

3.企业职工和科技人员情况说明与科技人员名单

4.近三个会计年度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5.近一个会计年度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

6.近三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7.近三个会计年度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8.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9.科研项目证明材料

10.科技成果转化证明材料

11.高新技术产品(服务)证明材料

12.研究开发组织管理证明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东湖高新科创局 6788052367880305

附件:1、介绍信

2、服务机构承诺函

3、委托代理书

附件1、2、3.doc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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