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东湖开发区2019年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或重大变化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区2019年高新技术企业更名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注册纳税地在东湖开发区的企业。
二、申报时间
第一批受理截止时间为8月31日。

三、报送要求
1.按照《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高新技术企业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下同),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
2.企业需进行网上申报,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一式两份)。
3.网上材料报送: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网址:www.innocom.gov.cn),按要求进行网上填报。
4.纸质材料报送:东湖开发区光谷公共服务中心1号楼2楼D29号科创局窗口。

四、申报材料
企业需提供以下材料,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材料的内容必须是可以公开的,不涉及国家安全等保密信息。
(一)仅名称变更,不涉及重大变化的,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自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起所有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组织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等)、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更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二)有重大变化的(无论名称变更与否)需提交以下资料:
1.高新技术企业名称变更申请书;
2.自有效高新技术企业证书颁发之日起所有工商变更登记事项,包括名称、地址、组织形式(包括股权转让、股东更换、法人代表更换等)、注册资本、经营范围等,提供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及其他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复印件;
3.企业重大变化前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
5.企业重大变化当年的人员情况说明(包括名称变更前后企业职工总数、科技人员数);

6.企业重大变化后拥有的核心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
7.企业重大变化后研发项目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重大变化前后创新能力相关证明材料;
9.经审计的企业重大变化当年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
10.经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审计的企业重大变化后研究开发费用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
五、联系方式
曾梅027-67880305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9年7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