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18年度武汉市成长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高效高新产业发展的意见》(武政规 [2018]41号)文件规定,我局将启动2018年度武汉市成长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条件
(一)2018年度产值达到百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产值增幅达到10%及以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增幅达到20%及以上;

(二)企业在申报时为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按要求在武汉市工业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上报送数据;
(三)申请的贷款应是银行2018年度发放成功的流动资金贷款;
(四)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2018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支持的企业。
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及审核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企业同时进行网上(市经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服务平台http://119.97.200.101/ )、纸质材料(填写附表)申报工作。

(二)项目初审。统计部门确认企业在统计网上平台B204-1表中的产值情况;经信部门核查企业本年度是否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资金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类项目的支持;核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及放款时间,审核结果在高新区政务网上进行公示。
(三)项目审核及办理拨付。市经信局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高新区审核流程及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根据本项目2019年资金预算额度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经相关程序后,办理拨付手续。

三有关要求
(一)各企业抓紧时间进行申报,并于2019年4月8日前将将纸质材料报送至东湖高新区企业服务局(高新大道777号-7号楼-7012室)。
(二)企业需提供工业总产值等相关财务数据真实性、未享受其他流动资金贷款贴息政策的承诺函。企业同期主营业务收入如低于产值75%,需提供说明材料。
(三)为保证项目资金申报、审核全过程公平、公正、公开,市、区经信部门需及时在相关网站公示企业申报的产值增幅、贷款等数据,企业申报本项目资金视同同意公开其相关信息。
联系人:李国伟(电话65526702) 江承源(67880565)
附表1:流动资金贷款贴息申报表.docx
附件2:武汉市成长性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资金管理办法.docx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企业服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