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商务部、科技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将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实施的通知》(财税〔2017〕79号)精神,认真做好我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和服务工作,根据《湖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要求,现将我省2017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湖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及生产经营的法人企业。具体申报条件见附件1。
二、申报时间
各企业于2018年5月1日前将申报材料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逾期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企业对照《管理办法》进行自我评价。认为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登录“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网址: http://tas.innocom.gov.cn),按要求填写《企业注册登记表》(附件3),提交省科技厅审核激活。
账户激活后,按要求填报《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附件4)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附件5)。同时将申报表和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同时提供扫描件电子版光盘一份)报送至东湖高新区管委会。
东湖高新区管委会将会对各企业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查,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推荐,同时填写《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附件6),加盖推荐单位公章后连同纸质材料一式两份报送至省科技厅高新处。

四、工作要求
申报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作出承诺,申请表经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方可报送。若存在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并查实,将取消其评审资格并列入不良信用记录。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7-67880523
邮箱:gxjscpba@126.com
地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777号2号楼4001室
附件:
1.湖北省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2.《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
3. 企业注册登记表
4. 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复核)申请表
5. 企业报送材料清单
6.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推荐上报汇总表
附件下载链接:http://www.hbstd.gov.cn/tzgg/wjtz/69292.htm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8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