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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作者:时间:2020-01-23

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我省科教优势,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增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省科技厅决定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工作。按照《省科技厅关于开展2017年度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认定工作的通知》(鄂科技通【2017】94号)(http://www.hbstd.gov.cn/tzgg/wjtz/66130.htm)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在东湖高新区内注册纳税的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中小企业。

  2.企业为利用高校或科研院所的科技资源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在高校或科研院所共同建立了研发机构,共建研发机构正常运行3年以上。

  3.企业投入共建研发中心的运行与研发经费近3年每年不少于20万元。

  4.共建研发机构拥有水平高、工程化经验丰富的技术创新带头人和创新团队,与共建企业合作密切。

  5.共建研发机构有相对集中的研发场所和较完备的研发、分析、测试设备,具备研发试验基础设施和条件。

  6.共建研发机构针对共建企业发展中的技术问题开展技术创新,科技成果在共建企业应用推广,并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申报程序

  1.认定申报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网上申报时,请登录http://jhsb.hbstd.gov.cn,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信息,上传申报书的电子版(申报书的电子版格式为PDF格式,大小控制在15M以内)。

2.东湖高新区科创局对符合要求的申报单位统一推荐。

3.网上申报时间2017年11月10日17:00截止。

  三、联系方式

  (1)省科技厅条件处

  联系人:刘波 027-87135837

  技术咨询电话:027-87265789

地址:武昌水果湖南苑村52号 邮编:430071

(2)东湖高新区科创局

联系人:夏汉武 027-67880527

地址:武汉市高新大道777号

  附件:1.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申报书(格式)

   2.湖北省校企共建研发中心申报汇总表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7年10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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