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组织申报东湖高新区2016年度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的通知
各相关企业:
根据《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持创新创业发展新经济的政策清单》有关规定,现组织开展2016年度东湖高新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
本次研发投入补贴的支持对象为以下三类企业(以2016年为准):
(一)高新技术企业;
(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三)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
二、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我区注册、缴税;
(二)申报年度研发投入已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备案;
(三)财务核算健全并能准确归集研究开发费用;
三、补贴范围

企业在2016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研发投入。
四、申报材料
(一)《东湖高新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申请表》。
(二)附件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3.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需提供最近年度的申报材料,高新技术产品备案企业需提供税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6年度研发费用鉴证报告。
五、申报事宜
(一)申报时间
2017年9月26日--10月13日
(二)网上申报

1.在线填报。本次专项资金申报为线上申报,请符合条件的企业于2017年10月13日前在光谷企业协作平台www.ovcc.org.cn 2017企业研发投入申报入口提交申报(请务必在规定时间提交材料,逾期系统自动关闭,未在规定时间申报视为放弃。申报技术咨询:姚昊,18571506769、027-50727377)
2.上传附件:均以PDF文件形式上传1-3各项附件,单个附件容量不超过5M。
《东湖高新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申请表》务必签字盖章后再制成PDF文件上传。
3.确认并提交:务必点击“提交”,完成申报。
(三)准备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请将附件材料纸质档归档备查。

(四)申报咨询
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朱宏宇67880143
咨询交流QQ群:658137323
六、注意事项
(一)企业年度研发投入数额依照 “湖北省研究开发项目信息管理系统”中申报的加计扣除研发费数据进行核准;
(二)我局每年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从获资助企业中选取企业进行检查;
(三)通过弄虚作假手段获取研发经费投入补贴的,将收回补贴资金,并纳入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取消其未来三年申请区财政科技资金及省、市相关项目推荐的资格。
附件:《东湖高新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申请表》
注意事项:因管委会机房今天搬迁,近期可能存在高新区门户网站访问不了或上传不了附件,请到咨询交流QQ群下载《东湖高新区企业研发投入补贴申请表》,造成不便,敬请谅解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产业发展和科技创新局
2017年9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