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账报税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记账报税>2018年10月1日后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税率表是否有进行调整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的工资均可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新的税率表扩大了3%、10%、20%三档税率级距,缩小了25%档次税率级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98号)规定,单位10月1日后实际发放的工资均可适用5000元基本减除费用和新的税率表。新的税率表扩大了3%、10%、20%三档税率级距,缩小了25%档次税率级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