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商标注册
ISO认证
企业资质办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人才支助
技术转移
帮助中心
百科
工业投资
省预算申报
国债补贴申报
打造湖北科技咨询行业品牌!
Menu
网站首页
商标注册
ISO认证
企业资质办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人才支助
记账报税
商标注册
ISO认证
企业资质办理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通知公告
联系我们
人才支助
技术转移
帮助中心
百科
工业投资
省预算申报
国债补贴申报
记账报税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记账报税
>
两个子女中的一个无赡养父母的能力是否可以由余下那名子女享受2000元扣除标准
不可以。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在兄弟姐妹之间分摊2000元/月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不能由其中一人单独享受全部扣除。
上一篇:
“全电”发票的票面信息包括哪些
下一篇:
天津市纳税人取得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的哪些类型的发票可进行用途确认通过什么渠道进行确认
首页
电话
短信
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