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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计算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时实习(见习)生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实习(见习)生属于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不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如果实习(见习)生为非在校学生,应根据劳动合同签订情况判断是否计入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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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全面数字化的电子发票(以下简称“全电发票”)后,若开票方发起红字发票开具流程后受票方是否还可以对该发票进行发票用途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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