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开展2013年度武汉市科普统计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市科学技术局作者:时间:2020-01-03
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科普事业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根据《国家统计局关于批准执行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科技活动统计报表制度等十二项科技统计制度的函》(国统制[2012]111号)、《科技部科技统计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科技部关于开展2013年度全国科普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政〔2014〕83号),市科技局会同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2013年度武汉市科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具体要求通知如下。一、确保科普统计调查工作顺利开展全市科普统计工作由市、区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本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共同组织实施。请各区科技局按照《武汉市201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组织专门力量集中开展科普调查工作,保证科普统计调查任务的顺利进行和及时完成。要将科普统计调查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相关保障条件。二、按要求及时报送统计资料市直单位及各区科普统计单位在线填报要在2014年6月10日前完成。各单位纸质统计报表,经本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直接报送至武汉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三、明确统计工作负责人和具体统计人员各单位应安排专人负责科普统计工作,组织科普统计工作专班。为做好科普统计工作,便于及时沟通交流,我们建立了全市科普统计QQ交流群,欢迎负责科普统计的有关人员加入,QQ群号:46224494。联 系 人:周敏吴燕联系电话:65692095、65692096 传 真:65692096电子邮箱:whkjfy@126.com地 址:汉口发展大道164号武汉科技大厦1520室邮 编:430023附件:武汉市201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武汉市科普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14年4月22日附件:武汉市201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实施方案一、科普统计的内容和任务科普统计是国家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开展全市科普统计调查,可以使政府管理部门及时掌握国家科普资源概况,更好地监测国家科普工作的运行质量,为政府制定科普政策提供依据。因此,参照国家2013年度科普统计调查方案,我市本年度科普统计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 调查市内各地科普资源投入状况。科普资源包括科普机构和人员、科普经费投入、科普场地以及科普传媒等。2. 监测全市科普工作运行状况。通过掌握科普活动的基础数据,了解全市科普活动的总体情况。二、科普统计的范围本次统计的范围包括市直有关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各区有关单位、社会团体等机构和组织。统计填报单位主要包括:1. 市级单位:市科技局、市科协、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卫计委、市环保局、市质监局、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市林业局、市旅游局、市园林局、市地震局、市气象局、市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公安局、市经信委、市民宗局、市安监局、市粮食局等。 2. 区级单位:区科技局、区科协、区教育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农业局、区文化局、区卫计委、区环保局、区质监局、区新闻出版广电局、区林业局、区旅游局、区园林局、区气象局、区工会、团区委、区妇联、区公安局、区经信委、区民宗局、区安监局、区粮食局等。三、科普统计的组织 科普统计由市科技局牵头,会同科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和市、区科技局有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市科技局负责制定统计方案,提出工作要求,指导和协调各区、各部门的科普统计工作。 四、科普统计的操作步骤 1. 市科技局对本市同级部门的数据和所属各区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报送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2. 区科技局负责本区科普工作统计。包括:向本区同级有关部门布置科普工作统计,对统计人员进行培训,发放并回收调查表,审核数据,最后将本地所有纸质调查表(一式两份)报市科技局备查。 五、数据的修正和反馈 市科技局在汇集各有关部门、各区科普统计数据后,将组织专家对填报数据进行联合会审,就上报数据质量进行评估。对数据质量存在问题的,将要求核实和修正。科普统计调查表请到湖北省科普统计管理信息系统上进行下载(http://zcfg.hbstd.gov.cn/)。 调查数据的质量是统计工作的灵魂,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填报单位要有高度的责任心和勇于负责的精神,对填报的数据层层把关。为明确责任,严控数据质量,对有关各级部门责任划分如下:1. 市科技局对本市同级部门的数据和所属各区的填报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市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报送市科技局的数据负责,协助市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2. 区科技局对本区同级部门的数据进行审核,对有疑义或明显错误的数据,应要求其进行核实和修正;其他区级相关部门对本部门填报的数据负责,协助区科技局做好数据质量控制工作。 六、工作要求及报送时间 1. 各区科技局指定专人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各有关单位科普工作统计人员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2. 凡本年度科普统计范围内的各相关部门及单位均可登陆《湖北科普统计管理信息系统》(http://zcfg.hbstd.gov.cn),下载科普统计在线填报流程及操作指南、科普统计调查表和相关统计学习资料等。登录用户名及密码详见武汉市科学技术局网站,首次参加科普统计的单位应登录《湖北科普统计管理信息系统》后,申请注册,生成用户名。 3.参加科普统计的各单位务必于2014年6月10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工作,15日前将本部门及辖区内所有纸质调查表和实际参加科普统计单位目录清单(两份)上报市科技局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