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转发《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园区办,有关单位:
现将《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要求申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企业可参考以下条件进行自评(详见武政规〔2018〕38号文);
(一)企业在高新区注册、纳税、入统,且在武汉市外分支机构不少于3个(为3家以上关联企业提供服务职能)。
(二)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亿元。区域总部企业,其控股母公司上年度营收不低于50亿元。
(三)制造业企业上年度营收20亿元以上,纳税约9000万(市区财政贡献3000万元)以上;服务业企业上年度营收10亿元以上,纳税约6000万(市区财政贡献2000万元)以上。
二、拟申请企业根据文件要求进行自查并准备相关申报材料,11月9日(周一)前应将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申请表(电子版)提交发改局初审备案(邮箱:571318128@qq.com)。于11月20日(周五)前将正式申报材料(含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所属园区办,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园区办初审汇总后,于11月23日(周一)前行文出具正式推荐意见报送至发改局,逾期不再受理企业申请,原则上不接受材料更改。
三、高新区2020年总部企业认定申报工作于11月26日结束。
联系人:刘宇寰 刘桥南
联系方式:65563314 65563313
附件:
附件1: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2020年度武汉市总部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4: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支持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发改规[2019]1号).pdf
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发展改革局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