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武汉祺霖科技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通知公告>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2020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年报初报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东湖高新区2020年度自然灾害情况
年报初报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需求
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应急管理部 财政部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年度全国受灾群众冬春救助工作的通知》和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工作部署,现将《东湖高新区2020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年报初报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按照时间节点,抓好工作落实和相关材料报送。
联系人:杨辅雄 彭杰 联系电话:65563335
邮 箱:736778543@qq.com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局
2020年9月18日
东湖高新区2020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年报
初报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需求
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年报初报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工作,是应急管理部门年度防灾减灾救灾重要基础性工作。2020年以来,我区遭受新冠肺炎疫情和洪涝灾害双重影响,做好受灾困难群众冬春救助和基本生活保障,防范受灾群众因灾致贫返贫,对巩固我区脱贫攻坚成果意义重大。根据国家和省、市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现制定东湖高新区2020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年报初报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工作实施方案。
一、 目标任务
1. 组织对我区今年以来的自然灾害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进行认真核查,科学分析评估,及时通过国家自然灾害管理系统上报相关数据、台账,并报送年度自然灾害情况评估报告。
2. 组织对我区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需求情况开展调查评估。一是深入了解受灾困难群众的家庭基本情况、本年度灾害损失情况、自救能力及口粮、衣被、取暖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需求;二是确定救助对象。严格按政策将因当年倒房恢复重建、因灾重大伤病救治、农作物减产绝收或农产品损失严重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家庭纳入到救助范围;三是统计填写相关台账,及时上报相关数据。根据调查摸底情况,认真开展冬春救助需求评估,形成书面报告逐级上报。
二、组织领导
区应急管理局成立调查评估工作专班,由负责综合减灾工作的科室同志组成。区应急管理局负责人督促指导专班开展工作,必要时率队开展工作。
三、实施步骤
(一)街道自评。9月19日至25日,各街道组织完成本辖区今年以来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以及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的自查、自评和材料报送工作。
(二)审核汇总上报。区应急管理局审核后,汇总整理, 形成东湖高新区今年以来的灾情和救灾工作数据,以及受灾人员冬春救助需求有关材料,并上报市应急管理局。
(三)市级抽查。9月26日至28日,通过抽样检查、重点抽查等方式,对各区报送数据、台账及相关材料进行核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冬春救助工作事关受灾群众的生活保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作。各街道要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冬春救助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方案和组建专班推进落实,确保目标任务完成。
(二)加强学习,严守工作纪律。要组织专班人员和社区等基层工作人员,加强对自然灾害统计上报、生活救助、救助资金管理等规定和文件的学习,做到“业务精、政策明”。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廉政纪律,切实做好冬春救助调查评估工作。
(三)把握节点,及时报送数据。要认真按照本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推进和落实工作,及时深入基层摸排情况,加强部门间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和难点,高质量评估和上报材料及数据。